根据河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河南大学武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先评优及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评先奖优工作,现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奖先评优评审组
根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评先奖优工作,特成立武术学院奖先评优评审领导组、奖先评优评审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奖先评优评审领导组
组 长:戴 斌 洪 浩
成 员:仝兆静 郭春阳 张 柯 张治国
(二)奖先评优评审工作组
组 长:戴 斌
副组长:仝兆静
成 员:孙 博 郭艳珺 张伏伟 耿盛凯 邵瑞鹏
二、评选范围
我院正式注册并正常参加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及其组织(2025级本科新生除外)。
三、时间安排
10月22-24日,制定学院评选工作方案,并在学院官网和公告栏进行发布;
10月24-11月3日,各年级成立评议小组开展评选工作;
11月1日前,申请单项奖学金学生完成系统申报;
11月4日,评审工作组对各年级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11月5日,上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11月5-7日,学院官网、公告栏公示;
11月8-12日,材料汇总整理、再次审核;
11月13-14日11:00,向学生处上报材料。
四、评选项目及比例
(一)评选项目
河南大学先进年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学金。
(二)评选比例
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7〕235号),先进年级评选比例为各单位1个;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学生标准班(每班以60人计)总数的10%;先进学生会的评选比例为学校学生会总数的20%;先进学生社团的评选比例为学生社团总数的20%;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0%;河南大学奖学金获得者从三好学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
单项奖学金不限比例,符合条件者(以成果申报系统目录为准,在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参加相应比赛获奖的学生可申请,原则上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均可申报。申请河南大学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需于11月1日17:00之前登录“河南大学实验实践教学创新管理平台”进行成果申报审核。
(三)指标分配
按照评选比例和指标分配,我院河南大学三好学生53个、河南大学奖学金26个、河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18个、河南大学先进年级1个、河南大学先进班集体1个。
五、评选条件
(一)申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条件
1.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义务,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 学年度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体育课程免修者除外)。
6. 评选学年度所修课程成绩排名在年级同专业前30%以内。
7. 学习勤奋,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民主测评优合率在70%以上。
(二)申请河南大学奖学金的条件
1. 当年获评"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至低,择优确定。
综合测评成绩包括当学年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和素质测评成绩, 其中课程成绩占70%,素质测评成绩占30%,素质测评包括班级民主评议、年度内各项获奖、获得专业资格证书、参加集体活动、体育锻炼、学术研究、专业创作、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等项目,各项目占比按照《武术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表》进行。
(三)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条件
1.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 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义务,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 学年度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体育课程免修者除外)。
5.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各项管理规定,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 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性强,工作实绩突出;
7.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民主测评优合率在80%以上;
8. 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重大事故现象。
(四)申请单项奖学金的条件
1.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义务,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体育课程免修者除外)。
5. 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创新”、“数学建模”、“英语竞赛”、“体育比赛”等各种竞赛中获奖者;或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贡献并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者。
6.单项奖学金申请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背面写上姓名、学号),由学院审核后上报学校审核。
(五)申报“先进年级”和“先进班集体”的条件
1.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全年级(班)同学思想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思想积极向上,进取心强;
2.年级(班)委员会成员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凝集力及战斗力,处处发挥表率作用;寝室长责任心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
3.年级(班)有良好的学习风气,整体学习成绩较高,不及格率较低;
4.年级(班)成员集体荣誉感强,团结互助好,遵纪守法,精神文明程度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成绩显著,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六、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遵循个人(集体)申请—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工作组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院公示—报送材料—学生本人系统申报—单位审核—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公示—学校行文表彰的基本程序,确保学院评选工作规范进行。具体如下:
(一)公布评选信息
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年级要通过会议、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将评先奖优工作通知评选信息向全体学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
(二)成立评议小组
各年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年级干部、班干部、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具体负责本年级评先奖优工作。
(三)民主评议
各年级按照评选要求进行评选、公示,并按时汇总上报学院奖先评优工作组审核。
(四)学院审核
学院奖先评优评审工作组集中审核各年级上报材料,并将评先奖优汇总情况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五)学院公示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神以后的获奖名单,通过学院公告栏、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六)整理和上报材料
学院公示结束后,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整理报送相关材料。单项奖学金评选经学院初审后,学院将单项奖学金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复核,确定最终获奖等级及名单,原件复核后退回。
(七)学校审批、公示与表彰
学生处汇总结果审核后,将拟获奖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予以行文表彰。
七、监督检查
为保证评先奖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评选期间,学院、学校学生处均设有监督电话,学院评先奖优监督电话:0371-22868026,监督邮箱 wsxydwbgs@163.com ;学生处设立评先奖优监督电话:0371-22193111,监督邮箱hdxsglk1912@163.com。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同时,河南大学学生工作督导组将对学院的评先奖优工作进行抽查督导。
八、注意事项
(一)学生评先奖优工作关注度高、影响面大,要严格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7〕235号)等学校文件和《武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暂行)》,广泛宣传动员,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规范进行。学生奖学金严禁以任何名义截留使用,先进集体的奖金用于集体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二)学院团委办公室作为本单位评先工作联络人,初步审核本单位报送信息的规范性及完整性,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评先奖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评先奖优对学风校风的促进作用和对在校大学生的示范引导作用。
河南大学武术学院
2025年10月23日